天山网讯(记者于江艳通讯员刘一霏摄影报道)9月是全国“质量月”,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11家企业发放250万元专项质量奖金。
9月29日,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近日,乌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19年全国质量月乌市企业经验交流座谈会,向获得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、第三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等荣誉的11家企业,发放了250万专项质量奖励金,并签订了《质量承诺书》。